七警案押後至中午求情 7被告即時還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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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7/02/14 10:55

最後更新: 2017/02/14 11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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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健超當日遇襲後在警署門外展示傷勢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七名警員涉於2014年佔領期間,於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,案件今裁決時,7名被告在犯人欄內表現平靜,不時望向法官方向。由於本案以英語審理,各被告戴上耳機聽取傳譯員即時翻譯。法官早上宣讀裁決,當宣讀所有被告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名不成立時,有部分旁聽人士即時熱烈鼓掌,惟法官繼續宣讀指所有被告的交替控罪,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時,旁聽人士即時變得沉默無聲。

法庭其後向傳媒派發達223頁的裁決理由書及新聞摘要,當中包括無線及Now新聞的截圖。法官應各辯方律師要求,押後至今午12時聽取求情。

涉案7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(50歲)、高級督察劉卓毅(31歲)、偵緝警長白榮斌(43歲)、警員劉興沛(39歲)、3名偵緝警員陳少丹(33歲)、關嘉豪(33歲)及黃偉豪(38歲),7被告日前否認1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,陳少丹另否認1項普通襲擊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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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余嘉桐 經濟日報記者
陳卓欣 經濟日報記者